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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评估视察安排的通知

时间:2010-04-27 浏览量:


吉林建筑工程学院:
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(简称评估委员会)委员对你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自评报告的审阅意见,决定通过该报告。评估委员会将派遣视察小组对你校进行实地视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视察时间
评估视察时间为5月4日—7日,5月4日(周二)报到。具体视察安排由视察小组与你校协商确定。接到本通知后,请及时与视察小组组长联系,商定有关事宜。
二、视察小组成员
组长:王建国 教授 东南大学
组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
汤羽扬 教授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
肖毅强 教授 华南理工大学
唐玉恩 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
桂学文 教授级高级建筑师 中南建筑设计院
三、有关费用
1、专家从所在单位到你校的往返机(车)票费、进校期间的食宿费、市内交通费由你校承担。
2、不向学校收取评估费,评估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视察小组名单公布后至视察小组进校前,被评估专业及其所在学校不得访问视察小组成员,不得邀请视察小组成员到学校访问、讲学、作辅导专业评估工作的报告等。
2、被评估学校对视察小组的接待工作要从简,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。不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,住宿原则上应安排在学校招待所,不安排隆重宴请,不为视察小组专家个人配备联络员,保证专家能够自由视察,不安排与专业评估工作无关的考察或联谊活动。
3、被评估专业及其所在学校不得向评估专家赠送礼品和礼金,或变相发放补贴、劳务费等。
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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