+
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 > 教育教学 > 研究生教学 > 正文

建筑与规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审议

时间:2026-09-03 浏览量:

2026年9月2日,建筑与规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,依据《吉林建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》(吉建大研〔2026〕3号)和《建筑与规划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(2026版)》,对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事项进行集体审议。本次遴选经个人申请、学院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核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,校内导师与校外兼职导师同步申报、同步评审。

审议过程中,分委员会围绕政治素质、师德师风、学术水平、专业实践能力、科研项目与经费支撑、指导条件等方面逐项把关。对学术学位导师,重点考察科研能力、学术造诣和前沿领域成果;对专业学位导师,重点考察解决实际应用场景中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、行业工作经验与科技实践能力。涉及本人或利益相关人申请时,相关委员按要求回避,确保审议程序规范、结果公正。

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分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,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2/3以上,获得到会委员2/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。经集体审议表决,本次共遴选校内导师46人,其中教授16人、副教授16人、讲师14人;校外导师11人,其中教授及正高级职称9人、副高级职称2人。遴选结果按要求在学院内公示3—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,并由校学位办备案。

undefined

undefined

此次遴选进一步优化了学院导师队伍职称结构与校内外力量配置,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了更有力支撑。下一步,学院将按照学校、学院规定,落实导师岗位责任制和动态管理机制,做好新聘导师岗前培训、在岗导师定期培训、年度招生资格考核和招生指标分配等工作,持续强化师德师风、学术规范和指导能力建设,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。

建筑与规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

2026年9月2日

初审:邹天格

复审:张广平

终审:赵春雷

版权所有:吉林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            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逸夫教学馆            邮编:130118          联系电话:0431-845661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