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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15-03-23 浏览量:

学校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、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和国家粮食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为推动节约型校园文化建设,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,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办公室、宣传部、校团委、后勤管理处决定联合开展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本次活动的主题是“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”。参选作品要紧扣主题,以节电、节水、节粮为重点,宣传节约能源资源、保护生态环境、应对气候变化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,传播低碳环保理念,倡导勤俭节约行为,营造我校积极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。
作品征集范围和方式
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各部门、单位、团体、广大师生征集平面设计和视频两类宣传作品。
有关要求
学校各部门、单位、学生团体做好征集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,积极配合做好组织、宣传工作,扩大征集活动的影响和范围,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征集活动,认真做好作品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,保证作品质量。
作品类型
本次活动由美术、绘画、艺术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数字媒体艺术和影视摄影与制作、艺术类及广告学等,欢迎全校师生参加。
作品类型和标准
(一)平面设计类作品。即宣传画,要求创意特色鲜明,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。作品存储格式为jpg,精度不低于300dpi,尺寸为70㎝×100㎝,原创上要求垂直构图。鼓励创作系列作品。
(二)视频类作品。主要是动画、宣传片和微电影,要求立意准确,形象生动,简洁明快,反映工作或生活中节约能源资源的细节和点滴。动画和宣传片时长为15秒至3分钟,微电影时长10分钟以内。作品存储格式为mp4或avi,分辨率不低于720×576。
六、作品报送
参赛作品于2015年4月5日前报送到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办公室,电话84566097,行政办公楼B203-2室。
七、作品奖项设置
各类型作品按照参选组别分别设置一、二、三等奖,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助。
八、相关说明
(一)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参选者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;作品所使用的素材,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德,无争议性的人物或事件内容,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(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),不得出现商业品牌的徽标、海报、广告语、代言人等元素;承诺保证第三人不会因组委会使用参选作品而提出公诉、索赔等权利主张。
(二)本次活动征集的所有作品全部用于公益性宣传活动,不作商业用途,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版权。
(三)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、评审费,作品不退稿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(四)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,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。
(五)获奖作品学校将推荐给国家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。
主办单位: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办公室、宣传部、校团委、后勤管理处。

2015年3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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