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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动员共青团员参加2014年“壹元基金”募捐活动通知

时间:2014-04-10 浏览量:

全市各直属团委:

经中共长春市委同意,共青团长春市委、长春市慈善会、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于2010年联合成立关爱青少年“壹元基金”。迄今为止,已累计资助农民工子女、城市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子女、受灾家庭子女等1600余名困难群体。依据《长春市关爱青少年“壹元基金”管理办法》在五四期间面向全市共青团员集中性开展1-2次募捐活动的规定,决定在4月下旬开展2014年“壹元基金”集中募捐活动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目的意义

“壹元基金”募捐活动,不仅可以聚集青少年群体的点滴爱心,汇聚力量办大事,还可以为困难青少年群体提供有效及时的关爱帮扶,更可以在少量捐助的过程中,培养广大共青团员的爱心慈善意识,形成奉献他人,服务社会的良好风尚。

二、募集时间

2014年4月21日—5日12日

三、参与人员

全市广大团员青年

四、募集方式

采取组织募集为主、社会募集为辅的方式

五、募集原则

1、宣传在先的原则。要动员广大青少年少量募捐、重在参与,把参与基金募捐活动作为培养广大青少年慈善意识、参与公益事业的重要教育载体,通过展板、海报、横幅、倡议书等形式做好基金募捐的宣传动员工作;

2、充分自愿的原则。各级团组织、志愿者协会要充分发动、广泛动员、说明情况,不搞摊派、不下任务,募捐要完全在自觉自愿基础上完成;

3、量力而行的原则。对捐款数额不定指标,鼓励少量捐赠、积极参与,募捐对象中的各类贫困群体可不参与本次募捐活动;

4、均衡受益的原则。按照“壹元基金”设定的“谁捐谁受益,多捐多受益”的原则为衡量救助标准。

六、捐款步骤

1.统一汇总。捐款活动以全市各直属团委为捐赠主体,由各单位团委统一汇总后,将善款直接汇至长春市慈善会指定账户,汇款时必须注明“汇款单位名称+壹元基金”。

2.开具发票。汇款后,须携带汇款单回执到长春市慈善会财务部开具发票。(地址:皓月大路与升阳街交汇,长春市民政局旁,长春市福利彩票大门进入2楼207室)

3.回单留存。请将开具的汇款发票传真至团市委志工部,并将填好后的2014年“壹元基金”明细表(电子版)传至团市委志工部指定邮箱。

七、捐款账户

单位名称:长春市慈善会

开户 行:九台农商行景阳支行

账 号:0710434011015200024525(汇款须注明汇款单位名称+“壹元基金”

联系人:陈艺彦

联系电话:87823843

八、联系方式

联系部门: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

联系电话:88776435

邮 箱:changchunzhiyuanzhe@126.com

传 真:88776447

联系 人:楚春娜 王 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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